记者电话采访了全球儿童安全组织中国区首席代表崔民彦。她说:“全球儿童安全组织主要关注0至14岁儿童意外伤害的预防,包括预防溺水、道路交通、跌落、烧烫伤和中毒,以及儿童产品安全和运动安全等。中国需要不断地加强全民教育,我们的教育要更注重行为导向。也就是说真正地告诉大众以及孩子,我们怎样做才是安全的,而不是一句口号。”她还谈到,中国的法规在儿童安全方面还需加强,特别是在环境变化的情况下,应有一些更匹配的法规。
显然,仅凭政府职能部门的力量去监督、引导有如杯水车薪,通过政府社会管理创新,依托一些有责任感、有能力的社会团体及公益组织,在法律允许的范畴内鼓励、指导他们开展相关活动,不失为一条新的有效途径。仅在满足中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法律需求方面,2006年5月,全国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与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启动“未成年人保护专职公益律师”项目,先后在16个省级律师协会配备了专职公益律师,专门从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取得可喜成果。
中国警察网2013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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